壹、目的
協助品學兼優護理科系學生,於畢業後能夠順利進入工作職場。
貳、說明
(一)實施對象:二技一、二年級學生
(二)申請條件:(1)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以上;(2)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3)實習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三)提供生活獎助學金:於學生就學期間,醫院提供獎助學金每人每月10,000元(每學年生活獎助學金 12 萬,最高二學年 24 萬元)。
(四)申請助學金者須與本院簽訂合約,學生於畢業當年考照後次月要到醫院任職,申請補助二年學生,畢業後至少留任二年,申請補助一年學生,畢業後至少留任一年。(五)領取生活獎助學金學生,畢業後未到任或連續就業未滿受補助年限者,應依其未就業之月數比例償還生活獎助學金。
連絡電話:
平等院區 (04)24632000 轉66367 陳宥蓁督導
中港院區 (04)24632000 轉32523 程淑媛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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