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榮少年教育專案獎助學金 教育局函

壹、目的

為協助因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以致影響其求學之青少年,本基金會特成立「得榮少年教育專案」,提供資源,協助具求學意願之青少年順利完成學業,並關懷其身心靈得以成長,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貳、服務對象

一、家庭缺乏經濟能力,以致影響就學或升學之中小學(小學四年級下學期~高中職三年級上學期)、五專(一年級上學期~三年級上學期)在學學生。

二、上述學生於申請前須完成生命教育課程,並於審核通過後,始稱為得榮少年,得領取本會提供之獎助學金,並須參與得榮少年相關活動。

三、申請通過後,不符上述二款者,本會有權於服務期間取消其得榮少年資格。

參、服務方式及內容

一、由得榮少年教育專案關懷者尋訪具申請意願、資格之青少年,利用本會教材進行八小時生命教育課程,並填寫得榮少年申請表,檢附以下文件影本(其上均需有少年姓名):在學
證明或蓋有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本學期之段考成績單、五年內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或公所、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向本會提出
申請。

二、經本會審核通過者,提供獎助學金予每位得榮少年:

  1. 獎助學金金額:小學、國中學生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伍仟元整,高中職、五專學生每人每學期新臺幣壹萬元整。
  2. 獎助學金頒發:每學期開學前辦理活動,得榮少年須親自到場領取獎助學金。

三、得榮少年須參與年度活動,包括:

  1. 接受關懷者每月家訪。
  2. 完成每年四小時關懷活動。
  3. 完成每年兩天一夜生命成長園。

四、本會辦理之「Happy Learning 快樂學習․才能發展教育專案」,得榮少年可享優先報名參加。

肆、申請時間:本會每年提供二次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初次申請: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或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

二、繼續申請:四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或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檔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