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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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院為提昇臨床醫護水準,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鼓勵護理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特制定「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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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獎助對象:各大專院校護理系(大學或四技三及四年級)、二技(一、二年級)及五專護理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學生,延畢生、研究生及在職進修班學生不適用本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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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獎助條件:受獎助學生初審申請資料,須提交最後一學年學業成績七十分、實習成績七十五分及操性成績七十五分以上(含);初審資料通過,另安排面談,符合資格者擇優獎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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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活動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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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年度應屆畢業生(目前為大學或四技四年級、二技二年級及五專護理科五年級學生)申請至113年03月31日申請截止。書面通過者,以信件通知安排於113年4月16日至本院進行工作面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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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年度應屆畢業生(目前為大學或四技三年級、二技一年級及五專護理科四年級學生)申請至113年09月30日申請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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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獎助金內容及履行就業之義務年限:申請一學年獎助金額壹拾貳萬元整,需至本院服務一年;申請二學年獎助金額貳拾肆萬元整,需至本院服務兩年。申請學生經本院覆核通過並完成簽約及到職手續,即將獎助金匯入申請獎助學生之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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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院為讓學生瞭解在本院之職涯發展、獎助金申請方式,於開學後可擬至貴校洽商舉辦說明會,敬請函轉所屬協助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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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隨函檢附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辦法、馬偕紀念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申請書、馬偕紀念醫院獎助金申請推薦函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獎助金合約書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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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申請時間:依申請截止日(以郵戳為憑),申請文件經貴校護理科系主任核章後寄至10449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2號,馬偕紀念醫院護理部李玉霞督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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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本專案說明會承辦人:護理部李玉霞督導聯絡電話:02-25433535-2040,mail:hsia@mmh.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