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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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麻豆新樓醫院為獎勵成績優異之在學學生,使其專心學習與畢業後順利就業,特訂定本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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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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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對象:就讀護理科系所(科)學籍之在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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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請資格:下列條件皆需全數具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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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護理系所(科)之二技第一年下學期或第二年及大學(含四技)三年級及五專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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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業成績:申請當時之前學年(二技若於第一年下學期申請,使用上學期成績)總成績75分(含)以上,專業科目皆為75分(含)以上(不含重補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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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不曾有小過以上之處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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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出現延後畢業之情形(含重補修及學程實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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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備以上資格並由學校老師推薦人選,且以清寒學子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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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申請辦法如附件。 |